金河村

领导干部要管好“身边人”

习近平同志在1990年3月与地县办公室干部谈心时,谈到秘书工作,要求秘书不自恃,“不能认为‘机关牌子大、领导靠山硬’而有所依仗、有恃无恐,更不允许滥用领导和办公室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”。
      领导干部的配偶、子女、秘书、司机等“身边人”,因其“近水楼台”的独特身份,通常拥有巨大的潜在影响力。由于律己不严、领导放纵、监管缺位等主客观原因,某些“身边人”利用其身份易于接近领导干部的独特便利,狐假虎威,肆意“分享”和滥用领导干部的权力,成为“一人之下万人之上”的“二领导”,也成为易滋生腐败的一类特殊群体。历史教训颇多,对此,每位领导干部都有责任管好自己的“身边人”。
      加强教育是前提。既要对领导干部加强廉政教育,也要对领导干部“身边人”进行廉政教育。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,不仅要教育其本人做到廉洁奉公,还要落实其对“身边人”的廉政教育责任。必须进一步强化“权力为公”和“一切权力来自人民”的观念,领导干部要敢于批评“身边人”的不当行为。
      强化监督是关键。必须进一步科学配置权力,依法用权,增强透明度,在程序上堵住领导干部用权的漏洞,使心怀不轨的“身边人”无法借势贪腐。在实践中,领导干部是监督“身边人”的最佳主体,应当绷紧管理“身边人”这根弦,经常过问“身边人”的所作所为,兼听兼议,做到“放手不放任,随和不随便”,严禁“身边人”借自己的“光”做不正当的事。
      健全制度是保障。必须进一步强化党管干部原则,在用人和执纪方面,包括配备秘书、司机和对他们的监察,用制度确保任何个人不得凌驾于党组织之上。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涉及“身边人”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,增强可操作性,使“身边人”有章可循、有标准可依。
      查办案件是手段。对借势贪腐的“身边人”做到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坚决杜绝以言代法、以权代法和执纪过宽的现象,做到查处一案、教育一片。强化领导干部对“身边人”的教育和监管责任,对领导干部纵容和包庇“身边人”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,要从严追究领导干部自身的责任。